新華社廣州5月15日電(記者毛一竹)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5日對胡偉星等34人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。首犯胡偉星總和刑期30年,實際執行20年,被告人胡漢生、胡瑞京、胡偉清、胡玉輝4人因所犯罪行超過最高追訴時效被裁定終止審理,被告人戴鳴、胡里華、胡育賓3人因犯罪情節輕微被免予刑事處罰。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至19年不等。法庭審理查明,2004年以來,胡偉星以富星商貿廣場房產開發(惠州)有限公司為依托,以胡仕容、楊華意、陳景強等人為骨幹成員,網羅胡氏家族成員、曾受刑事或治安處罰者等社會閑散人員,通過層級管理、提供作案工具、經費和報酬,以商養黑,採取暴力、威脅或者其他手段,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強行拆遷、尋釁滋事、打擊報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、騙取貸款、妨害作證、偽造證據、開設賭場、故意毀壞財物、非法拘禁、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,大肆非法斂財,實現以黑護商的目的,為非作歹,欺壓、殘害群眾,在廣東省惠東縣一帶形成重大影響,嚴重破壞經濟、社會生活秩序,逐步形成了以胡偉星為組織、領導者,以胡仕容、楊華意、陳景強為積极參加者,以被告人王金本、胡文雄、胡遠標、胡志軍、胡桂文、胡文杞、郭仕文、蘇明亨、羅小輝、胡兆雄、胡佛照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。法院經過審理認為,被告人胡偉星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;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一人重傷、兩人輕傷;非法拘禁他人,具有毆打情節;故意毀壞公私財物,情節嚴重;開設賭場,情節嚴重;指使他人作偽證;違反槍支彈葯管理規定,非法持有彈葯。其行為分別構成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,故意傷害罪,非法拘禁罪,故意毀壞財物罪,開設賭場罪,妨害作證罪,非法持有彈葯罪,應予數罪並罰。其他各被告人依各自罪行,分別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故意傷害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毀壞財物罪、開設賭場罪、妨害作證罪、偽證罪、幫助偽造證據罪等罪名。法院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、社會危害性、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、認罪態度等情節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胡偉星涉黑一審獲刑20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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